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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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俱进运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成都市俱进运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二仙桥支行账号为44×××34的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以155689.93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陆佰捌拾玖元玖角叁分)为限,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