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成都鑫美点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6民初5059号 原告:成都鑫美点包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覃龙亮,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靖,四川述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成都鑫美点包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原告成都鑫美点包装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成都鑫美点包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裴诚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刘雪怡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