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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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虞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云庭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上海虞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杭州云庭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价款21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21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计222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570元,合计3795元,由被告上海虞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3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