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万商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12月30日前搬离位于遵义市××区××马家××高速路收费站出口处原属于遵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138、142、149、144、120-1号地块上的苗木和属于被告***所有的其它财产。 二、由原告贵州万商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被告***补偿款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权利人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向本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