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济生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本诉原告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贵州济生制药有限公司撤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15612.00元,减半收取计7806.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643.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贵州济生制药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