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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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购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国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购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总共1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1-25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