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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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慧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海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海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381民初8653号之二 原告:***,女,汉族,住***。 被告:大连慧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汉族,住***。 被告:***,女,汉族,住***。 被告:***,女,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大连慧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9日立案。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65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彭艳蓉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姜军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