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节能(泰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泰州阳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泰州阳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原告已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