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诺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西赛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哈尔滨西赛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诺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货款78460元; 二、被告哈尔滨西赛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诺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自7846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3日至给付完毕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2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