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
安徽宏平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613866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80414元;

三、评估费400元,由被告***承担;

四、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五、驳回原告***、***、***、***、***、***对上述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62元,减半收取2481元,由被告***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20-06-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