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鼎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0521执864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吉林省鼎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的代表人:于文博,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省鼎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1209元。现被执行人主动将执行款1209元交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收取执行费5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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