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梨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吉林省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借款利息1000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50.00元,由原告***负担2500.00元,被告吉林省天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