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新展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原审被告黄小云由开发区人民法院确认的其在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的确认债权12101677.66元,期限一年。

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被冻结的债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18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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