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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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洛阳利统工贸有限公司 洛阳鲁睿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永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河南永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洛阳利统工贸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被告河南永安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洛阳利统工贸有限公司、***、***、***、***各自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