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城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海城市腾飞燃气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海城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起诉。

案件受理费11104元,退回原告海城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2-20
发布日期 2020-06-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