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固安县海兵草坪种植有限公司 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百川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永清宏屹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永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永清熙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1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7-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