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新科锂电铜箔有限公司 青岛金联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青岛金联铜业有限公司撤诉。 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原告自愿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10000元,故案件受理费应调整为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青岛金联铜业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