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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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省正大陶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江西省正大陶瓷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2463255.53元的财产。 本案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待本案结案时依照当事人责任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