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省正大陶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江西省正大陶瓷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2463255.53元的财产。

本案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待本案结案时依照当事人责任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12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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