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佳净水处理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福州佳净水处理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款368600元,期限为一年。

查封申请人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水东工业路699号林业山庄16幢16层11603房[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18)建阳区不动产权第0025368号)],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2363元,由申请人福建和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09
发布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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