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黄河路支行 河南汇多滋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汇多滋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工行河南省三门峡商务中心区支行17×××36账户的存款248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汇多滋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黄河路支行80×××11账户的存款248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