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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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博广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高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河北博广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新乐市东侧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位于高邑县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保全价值69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