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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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文孚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斯凯特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济南亘冠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思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泉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山东思良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亘冠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2000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2017年1月1日起至思良公司实际支付完毕款项之日止,1558.2万元按年利率12%,441.8万元按年利率10%计算); 二、被告山东文孚置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山东思良置业有限公司应承担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济南亘冠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756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12566元由山东思良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文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50576元,济南亘冠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19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