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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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武汉嘉诚至德商贸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嘉诚至德商贸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42×××26银行账户存款。 上列冻结银行账户存款总金额为150,908,662.0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