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 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754元。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397元,由被告南京卡莱德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