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省集盛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赣1125民初1242号 原告:江西省集盛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陆军,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弋阳县雪字第二碳酸钙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全你,该公司股东、首席代表。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良发,江西华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江西省集盛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弋阳县雪字第二碳酸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8日立案。原告江西省集盛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江西省集盛贸易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江子城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滕荣强 |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