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达进活性炭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玄中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法院 交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山西玄中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收取4400元,由原告山西玄中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预交8800元。

裁判日期 2019-08-14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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