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三力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山西三力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816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本金600000元自2018年7月27日按月息1分计算之判决确定给付之日);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6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44元,由原告***负担1290元,被告山西三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872元,被告***负担358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