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鹏泰铸造有限公司
交城县华亿特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交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山西鹏泰铸造有限公司1218289.37元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变卖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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