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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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南长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怀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224民初76号 原告:海南长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Y。 法定代表人:谢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宇昆,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容,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公民身份号码:442************134。 原告海南长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劳务公司)与被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原告长联劳务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海南长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阳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谭燕琼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