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昊安工贸有限公司 洛阳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洛阳市城市拆迁事务所 洛阳金地百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洛阳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洛阳昊安工贸有限公司交付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国际贸易中心一楼西南侧建筑面积200㎡(不含公摊)、五楼西侧建筑面积为400㎡(不含公摊)的房屋(以被告洛阳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2005年7月洛阳市房兴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心所作图纸中的“三秋”回迁位置为准)。 二、驳回原告洛阳昊安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9900元,由被告洛阳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