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撤诉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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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022民初1486号 原告: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孟惊,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秀仿,河北正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学炜,河北正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7日立案。原告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固安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永贤 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 法官助理李志新 书记员关江浩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