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法院 元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元氏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0元。

诉讼费21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次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费,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9-15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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