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乐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184执161号

申请执行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高振其。

被执行人:新乐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运。

关于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新乐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执行,并于2020年6月1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张伟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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