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落于大理市的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9)大理市不动产权第**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原告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享有;

二、被告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协助原告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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