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莱福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赣0502民初8594号

原告:江西莱福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海蛟,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南昌市西湖区瑞信消防报警器材经营部。

经营者:陈晓琛。

原告江西莱福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原告)与被告南昌市西湖区瑞信消防报警器材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19年11月20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江西莱福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18元,由原告江西莱福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陈润根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郭嘉慧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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