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德州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德州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000元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查封期满七日前申请执行人需到法院申请续封,逾期申请,没有及时续封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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