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案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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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顶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孜州人民医院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管理案 |
法院 | 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四川顶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四川顶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30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