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市天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洛阳市天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38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800元,由原告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鉴定费65万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洛阳市天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423元(已减半收取),由反诉原告洛阳市天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