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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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告***与被告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24日签订的商铺认购合同均合法有效。 本案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垫付200元,被告湖南省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执行中清偿。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