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蓝洋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春晖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兴洋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重庆蓝洋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经营场所提供其成立以来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议报告供原告重庆兴洋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查阅、复制;

二、被告重庆蓝洋金控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其经营场所提供其成立以来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供原告重庆兴洋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查阅;

三、原告重庆兴洋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查阅前述资料时,可分别委托一至两名注册会计师、律师等社会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四、驳回原告重庆兴洋国际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重庆蓝洋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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