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的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襄阳硅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院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6民终441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襄阳硅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景仁,该公司总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襄阳硅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不服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鄂0691民初13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魏俊

审判员严庭东

审判员刘丹丹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郭明月

裁判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19-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