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众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4民初3000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4民初3000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广州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配合被上诉人佛山众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佛禅(挂)2011-019佛山澜石某部大厦项目的备案手续;

三、驳回被上诉人佛山众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广州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9-09
发布日期 202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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