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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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蚌埠八蹄马服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5)蚌民一初字第0003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浙江耀圣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276元,由浙江耀圣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