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韩城市久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韩城市同鑫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3717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21
发布日期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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