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仪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1324民初2456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何波,仪陇县方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申玉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1968年11月1日,住***。

原告***与被告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俊青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梦迪

裁判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19-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