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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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义乌市启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49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