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鼎顺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申请人***名下的×××××牌汽车一辆。

上述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需要延长查封、冻结期限的,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30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在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3-07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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