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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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市天墉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幸福南路分理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本院于2019年4月23日作出(2019)鲁1102民初111-1号民事裁定,将解除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幸福南路分理处62×××85账户内存款60万元的冻结;解除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区支行45×××89账户内60万元的冻结;解除被申请人***在华夏银行烟台幸福支行62×××39账户内6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