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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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韶关市新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2480.93元,减半收取26240.47元,由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韶关市福兴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多预交的26240.4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日期 | 2020-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