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阜阳市长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1802民初609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阜阳市长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阜阳市长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卢成柱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跃军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日

法官助理余静

裁判日期 2020-03-03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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